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6-03-12  打印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开展2026全国“最美教师”宣传选树活动的通知》(教师司函〔20264号)要求,现就开展我区2026全国“最美教师”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标准

(一)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作风廉洁、遵纪守法,个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无师德违规、负面舆情等情况,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可。

(二)工作实绩突出。注重推荐长期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优秀教师,一般应具备省部级表彰等荣誉基础。重点推荐在人才培养、教学改革、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特别是在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卡脖子”问题、扎根乡村教育助力乡村振兴、匠心育人培养大国工匠、热爱特殊教育事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投身援疆援藏教育帮扶等领域作出积极贡献,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教师。

(三)面向基层一线。推选工作要覆盖各级各类学校,统筹兼顾城乡、地域、学科、学段和年龄等差异,注重挖掘长期扎根一线、潜心教书育人、模范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的优秀教师典型。宣传选树对象须为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的在职教师,要注重选树青年教师中的模范代表,切实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一般不宣传选树副司局级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及以上级别干部。已获党和国家功勋荣誉称号、“时代楷模”、全国教书育人楷模以及全国最美人物系列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二、推选名额

各学院可视情况推荐1人,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推选工作,科学规划时间节点,把握工作节奏,优化流程设计,确保选树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推选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人选应能够代表新时代教师队伍的高素质、专业化水平,事迹应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三)推选事迹应适合公开报道。

四)须对推荐人选个人征信、师德师风、家庭情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出具人事、纪检、公安等部门证明。

(五)请各学院根据《推荐人选材料报送须知》(附件1)要求,于2026年3月17日17:00前推荐人选《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表》(附件2)、彩色登记照电子版、详细事迹材料(参考附件3)、视频、《2026年全国“最美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4)、师德师风情况证明、廉政意见核查报告、无犯罪证明等材料。(附件咨询人事处谢晓兰老师)

若有未尽事宜,请咨询人事处谢晓兰老师


南宁理工学院人事处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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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7号

党政办公室:0771-6031550(南宁)0773-8998055(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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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纪检监察电话:0771-6031526 邮箱:jjjcs@nnc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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