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2026年“八桂之光”访学研修计划(青年科技人才专项)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编辑: 浏览: 发布时间:2026-02-27  打印
校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实施2026“八桂之光”访学研修计划(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现开展项目征集工作。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一、申报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遵纪守法,在思想政治、党风廉政、道德品行方面不存在违纪违规等行为;

    4.具有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及本计划优先申报领域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具有相当于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5.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心健康;

6.应与派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派出单位从事科研和生产一线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科研能力;

7.申请选派到国(境)外访学研修的人员应具备良好的外语沟通能力,外语水平条件原则上参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标准;

8.承诺在访学研修期间遵守相关管理规定,适应所赴访学研修机构的管理要求;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正在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其他公派留学项目申请人、已录取人员,以及正在执行其他公费资助访学研修培养项目的人员。

二、申报领域

主要围绕广西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领域,重点支持有色金属及关键金属材料、先进钢铁材料、现代绿色化工、人工智能及新一代信息技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及电池、食品加工、林产加工及纸业、生物医药及健康、绿色建材以及向海经济、特色农业等产业领域。

三、访学研修周期

    到国内科教发达地区和东盟国家访学研修为期6个月或12个月,到科技发达国家访学研修为期12个月。访学研修人员不得随意变更研修国别、延长或缩短访学研修周期。

四、申报及受理

(一)申报材料

1.2026年“八桂之光”访学研修计划(青年科技人才专项)申报书(附件2);

2.2026年“八桂之光”访学研修计划(青年科技人才专项)汇总表(附件3);

3.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4.在职在编(含非实名编)证明;

5.接收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证明;

6.申报人近一年内的个人体检报告;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例如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以上附件咨询谢晓兰老师)

(二)申报流程

1.申报人及其所在学院自行联系国内科教发达地区、东盟国家或科技发达国家企事业单位作为其接收培养单位,并获取该单位出具的接收同意书。

2.申报人将全部申报材料报所在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送学校人事处,由人事处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盖章,将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

    (三)材料要求

    将以上材料电子版(word版)和盖章版扫描件(PDF格式)以“申报人+学院”命名打包一并发送谢晓兰老师处,纸质版送交到桂林校区3324办公室,南宁校区图书馆621办公室。

    (四)申报截止时间:2026年6月1日前。





南宁校区:广西南宁市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大道16号

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雁山街317号

党政办公室:0771-6031550(南宁)0773-8998055(桂林)

招生处(南宁):0771-6031555、0771-6031666、0771-6031777

招生处(桂林):0773-8998009、0773-8998018、0773-8998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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